获悉,根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6〕10号)要求,经各高校评选推荐,省委教育工委审定,决定授予蒋宁等100名同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荣誉称号,我校软件服务外包学院詹昭城、商学院库都力克.卡迪尔(维吾尔族)、音乐舞蹈学院孟春林(女)3名同学获通报表彰。
通知要求,获得表彰的学生党员要珍惜荣誉,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全省高校广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党员,以先进为榜样,奋发图强,提高本领,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