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组(2011)6号: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优秀党校教师和先进分党校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优秀党校教师和先进分党校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优秀党校教师和先进分党校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优秀党校教师的推荐工作和先进分党校的申报工作。先进分党校申报材料一式5份,支撑材料2份;优秀党校教师申报材料一式2份。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突出特色。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4月20日前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组织部邮箱jdzzb168@163.com

附:《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优秀党校教师和先进分党校评选活动的通知》点击下载此附件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