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就提名推荐我校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额
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30名。分配到湘西自治州代表名额34名,分配到我校代表名额1名。
二、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选举工作条例》和湘委〔2011〕29号文件规定,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是共产党员中的先进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根据上级对我校推荐人选的建议,我校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应是学校主要领导、少数民族。上级要求我校按名额进行等额推荐。
三、推荐提名程序与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于8月25日前将候选人推荐人选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张家界校区各党总支可发至邮箱:jdzzb168@163.com)。
2、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党总支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州委组织部。
3、由上级组织考察组按照代表条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通过党内文件形式进行公示,公示3-7天。公示期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查。
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我校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工作。
吉首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1年8月20日